合江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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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9月2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和法院并称一府两院,均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检察院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具体职权包括如下方面:(1)对于背叛国家、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对于侦查机关上报的案件,检察机关认为证据不足,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也可以自己侦查,补充、完善证据;(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刑事立案、刑事侦查活动、刑事审判行使监督权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权以及死刑复核法律监督权等;(5)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6)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7)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8)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9)对生效裁判、调解书以及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的监督;(10)对行政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11)对污染环境、侵犯国有资源资产等危害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二、机构设置
合江县人民检察院属于行政单位,下设事业单位1个,派驻检察室3个。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004.82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789.54万元,下降44%,主要变动原因是市级财物统管改革,2022年7月起预算级次调整为市级,部分收入由市级财政拨付;支出总计减少970.3万元,下降49.13%,主要变动原因是市级财物统管改革,2022年7月起预算级次调整为市级,部分支出由市级财政支付。
(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情况图)(柱状图)
-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00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6.82万元,占90.2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万元,占9.75%。
(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00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57万元,占81.46%;项目支出186.25万元,占18.5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04.8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789.54万元,下降44%,主要变动原因是市级财物统管改革,2022年7月起预算级次调整为市级,部分收入由市级财政拨付;支出总计减少970.3万元,下降49.13%,主要变动原因是市级财物统管改革,2022年7月起预算级次调整为市级,部分支出由市级财政支付。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6.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25%。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68.3万元,下降54.09%。主要变动原因是市级财物统管改革,2022年7月起预算级次调整为市级,部分支出由市级财政支付。
(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6.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756.09万元,占83.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73万元,占12.32%;卫生健康支出15.9万元,占1.75%;住房保障支出23.11万元,占2.55%。
(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06.8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数为639.38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数为88.25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数为28.46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数为72.87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62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24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83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3.1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8.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6.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62.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减少26.34万元,下降61.98%,主要原因是市级财物统管改革,2022年7月起预算级次调整为市级,部分支出由市级财政支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39万元,占58.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77万元,占41.89%。具体情况如下:
(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2021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18.61万元,下降66.46%。主要原因是市级财物统管改革,2022年7月起预算级次调整为市级,部分支出由市级财政支付。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6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39万元。主要用于检察办案、执法执勤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6.7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7.73万元,下降53.31%。主要原因是市级财物统管改革,2022年7月起预算级次调整为市级,部分支出由市级财政支付。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77万元,主要用于检察办案执法、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1批次,68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6.77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万元。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合江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28万元,比2021年减少76.99万元,下降55.28%。主要原因是市级财物统管改革,2022年7月起预算级次调整为市级,部分支出由市级财政支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合江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江检察院共有车辆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检察院三化建设项目、公益诉讼保障经费项目等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合江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检察院三化建设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合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 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合江县人民检察院为司法机关,下设政治部、机关党委、办公室、综合业务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9个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1个,即合江县检察文化信息中心。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和法院并称一府两院,均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检察院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具体职权包括如下方面:(1)对于背叛国家、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对于侦查机关上报的案件,检察机关认为证据不足,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也可以自己侦查,补充、完善证据;(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刑事立案、刑事侦查活动、刑事审判行使监督权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权以及死刑复核法律监督权等;(5)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6)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7)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8)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9)对生效裁判、调解书以及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的监督;(10)对行政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11)对污染环境、侵犯国有资源资产等危害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我院有公务员编制56人,事业编制6人。截至2021年底,我院实有公务员编48人,事业编4人。另有退休人员35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合江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到检察履职中,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荔﹢”检查品牌为引领,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不动摇,重拳打击犯罪筑牢平安防线,依法起诉故意杀人等暴力犯罪63人,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人,从严办理邪教犯罪案件3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致力打好禁毒人民战争。坚持服务双圈经济建设不松懈,坚实保障经济发展不松劲,用心守护群众“钱袋子”。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保障我院日常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确保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经费保障,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改善办案基础设施和办案条件。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00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6.82万元,占90.2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万元,占9.75%。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00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57万元,占81.46%;项目支出186.25万元,占18.54%。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收入、支出均为1004.82万元,无结转结余。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0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6.82万元,占90.2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万元,占9.75%。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0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57万元,占81.46%;项目支出186.25万元,占18.54%。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均为1004.82万元,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年初预算时制定了人员类项目绩效目标,保障我院日常人员经费,确保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支出控制实行按月支付,每个月及时支付到位,确保预算执行进度,年底资金结余率为0,无违规违纪现象。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年初预算时制定了运转类项目绩效目标,保障我院日常办公经费,确保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支出控制根据开支事项的发生时间及时支付到位,确保预算执行进度,年底资金结余率为0,无违规违纪现象。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检察室经费项目是为我院检察室运转提供经费保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依法能动履职,持续展现司法为民新作为。牢记为民初心,紧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自觉在惠民生、暖民心举措中践行初心使命。该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好,年底资金结余率为0,无违规违纪现象。
公益诉讼保障经费项目在现有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中继续强化案件办理力度与质量,在安全生产领域拓展公益诉讼预防功能,提升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该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好,年底资金结余率为0,无违规违纪现象。
刑事检察工作经费项目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落实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和第十七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新形势下刑事审判监督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丰富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品质,做优刑事检察,需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推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好,年底资金结余率为0,无违规违纪现象。
检察院三化建设项目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检察业务信息化建设,并对办案办公区进行配套改造,更好地开展检察业务。始终坚持宪法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新质效。充分履职、创新履职,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充分协调发展。该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好,年底资金结余率为0,无违规违纪现象。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2022年,合江检察院均圆满完成了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保障了我院日常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确保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了经费保障,推动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改善了办案基础设施和办案条件;化解了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
通过项目实施,强化了“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手段,有效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指导和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获得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院对绩效自评及评价结果进行了公开,将评价结果作为个人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同时也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下一年预算的考虑因素。
- 自评质量。
年终执行完毕后,我院开展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自评,结合一、二、三级指标内容及完成情况对项目绩效进行了深入分析,客观全面的评价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以来,合江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部门整体预算管理绩效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完善;二是机制创新不够;三是项目后期执行督促不够到位。
(三)改进建议。
一是整体与项目相结合,设置更加完善的绩效指标。加强对机制创新的投入,并同时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同时实施监督,提高效率。
二是争取创新机制,检察各部与财务联动起来,形成全覆盖监控,着重抓主要矛盾。
三是实时监管项目实施,确实无法实现绩效目标的,督促部门及时调整资金使用,避免资金闲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51052221Y000000044291-公用经费定额 |
主管部门 |
合江县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合江县人民检察院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
保障了单位日常运转,提高了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了预算,厉行节约。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该项目实施内容为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我院根据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对项目资金进行申报使用。严格按照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总额 |
149.73 |
65.71 |
65.71 |
100.00% |
1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149.73 |
65.71 |
65.71 |
100.00%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科目调整次数 |
≤ |
10 |
次 |
0 |
22.5 |
22.5 |
|
质量指标 |
预算编制准确率(计算方法为:∣(执行数-预算数)/预算数∣) |
≤ |
5 |
% |
0 |
22.5 |
22.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三公经费”控制率[计算方法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100%) |
≤ |
100 |
% |
100 |
22.5 |
22.5 |
|
运转保障率 |
= |
100 |
% |
100 |
22.5 |
22.5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保障了单位日常运转,确保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了国家政治安全,惩治了危害公共安全、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犯罪,推进了更高水平的平安合江建设,提升了服务大局的质效。 |
存在问题 |
一是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全面,绩效指标较粗,不够明确、量化;二是对预算支出结构把握不够准确,预算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
改进措施 |
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培训学习,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更加全面的细化项目绩效目标;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的统筹管理,增强需求测算科学性,强化预算执行力度,确保项目的正常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51052221T000000105521-检察室经费 |
主管部门 |
合江县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合江县人民检察院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检察室经费保障三个检察室的正常办案工作的开展。 |
保障三个检察室的正常办案工作的开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该项目实施内容为保障保障三个检察室的正常办案工作的开展,我院根据检察室工作的开展情况对项目资金进行申报使用。严格按照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总额 |
13.00 |
6.00 |
6.00 |
100.00% |
1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13.00 |
6.00 |
6.00 |
100.00%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接待受访群众满意率 |
≥ |
98 |
% |
98 |
20 |
20 |
|
接待受访群众 |
≥ |
50 |
人次 |
68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率95% |
≥ |
98 |
人数 |
98 |
50 |
5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保障三个检察室的正常办案工作的开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最大程度保障了群众的合法利益。 |
存在问题 |
一是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全面,绩效指标较粗,不够明确、量化;二是对预算支出结构把握不够准确,预算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
改进措施 |
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培训学习,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更加全面的细化项目绩效目标;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的统筹管理,增强需求测算科学性,强化预算执行力度,确保项目的正常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51052222T000000313834-刑事检察工作经费 |
主管部门 |
合江县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合江县人民检察院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切实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健全“两法衔接”机制,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优化创新检察监督方式。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全局开展工作,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严惩危害生态环境、毒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完善配套机制,营造外部监督环境,消除“捕后诉前”监督盲区。 |
切实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健全“两法衔接”机制,优化创新检察监督方式,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严惩危害生态环境、毒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完善配套机制,营造外部监督环境。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该项目实施内容为保障刑事检察工作的开展,我院根据刑事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对项目资金进行申报使用。严格按照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总额 |
520.00 |
37.00 |
37.00 |
100.00% |
1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520.00 |
37.00 |
37.00 |
100.00%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认罪认罚适用率 |
≥ |
85 |
% |
90 |
10 |
10 |
|
侦查活动监督 |
≥ |
20 |
案件数 |
49 |
10 |
10 |
|
联席会议监督 |
≥ |
8 |
案件数 |
9 |
10 |
10 |
|
案件比 |
≤ |
120 |
% |
110 |
10 |
10 |
|
量刑采纳率 |
≥ |
90 |
% |
90 |
5 |
5 |
|
监督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刑事立案监督 |
≥ |
3 |
案件数 |
5 |
10 |
10 |
|
刑事执行监督 |
≥ |
4 |
案件数 |
5 |
10 |
10 |
|
审判活动监督 |
≥ |
3 |
案件数 |
5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95 |
5 |
5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该项目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坚决惩治危害公共安全、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犯罪,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合江建设,在提升服务大局质效上见实效。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犯罪,始终保持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诈骗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的打击态势。严厉打击公共安全领域重大刑事犯罪,依法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
存在问题 |
一是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全面,绩效指标较粗,不够明确、量化;二是对预算支出结构把握不够准确,预算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
改进措施 |
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培训学习,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更加全面的细化项目绩效目标;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的统筹管理,增强需求测算科学性,强化预算执行力度,确保项目的正常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51052222T000000390634-公益诉讼保障经费 |
主管部门 |
合江县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合江县人民检察院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在现有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中,继续强化案件办理力度与质量在安全生产领域拓展公益诉讼预防功能,提升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获得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
在现有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中,强化案件办理力度与质量在安全生产领域拓展公益诉讼预防功能,提升。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获得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该项目实施内容为保障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我院根据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情况对项目资金进行申报使用。严格按照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总额 |
95.00 |
45.25 |
45.25 |
100.00% |
1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95.00 |
45.25 |
45.25 |
100.00%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获取线索数量 |
≥ |
60 |
条 |
65 |
5 |
5 |
|
开展公益诉讼宣传行动 |
≥ |
5 |
次 |
5 |
10 |
10 |
|
监督执行公益诉讼 |
≥ |
3 |
案件数 |
5 |
5 |
5 |
|
公益诉讼公告程序 |
≥ |
3 |
案件数 |
5 |
10 |
10 |
|
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数量 |
≥ |
50 |
案件数 |
56 |
10 |
10 |
|
收到整改回复数量 |
≥ |
48 |
件 |
50 |
10 |
10 |
|
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
≥ |
3 |
案件数 |
8 |
10 |
10 |
|
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
≥ |
5 |
次 |
5 |
5 |
5 |
|
签订公益诉讼协助协议 |
≥ |
3 |
份 |
4 |
5 |
5 |
|
开展跟进监督数量 |
≥ |
48 |
案件数 |
64 |
10 |
10 |
|
发出检察建议数量 |
≥ |
48 |
件 |
52 |
10 |
10 |
|
合计 |
100 |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有重大损害危险的行为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对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而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者重大侵害危险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最大程度保障了群众的合法利益。 |
存在问题 |
一是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全面,绩效指标较粗,不够明确、量化;二是对预算支出结构把握不够准确,预算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
改进措施 |
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培训学习,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更加全面的细化项目绩效目标;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的统筹管理,增强需求测算科学性,强化预算执行力度,确保项目的正常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51052222T000006725255-检察院三化建设项目 |
主管部门 |
合江县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合江县人民检察院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检察院三化建设项目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检察业务信息化建设,并对办案办公区进行配套改造,更好地开展检察业务。 |
进一步完善了检察业务信息化建设,对办案办公区进行了配套改造,更好地保障了检察办案业务的开展。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该项目实施内容为进一步完善检察业务信息化建设,并对办案办公区进行配套改造,我院根据“三化”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对项目资金进行申报使用。严格按照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总额 |
0.00 |
21.61 |
21.61 |
100.00% |
1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21.61 |
21.61 |
100.00%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民事案件办理数 |
≥ |
20 |
案件数 |
54 |
20 |
2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案件办结率 |
≥ |
90 |
% |
90 |
20 |
20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拨及时性 |
≥ |
90 |
% |
90 |
20 |
2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矛盾纠纷化解率 |
≥ |
90 |
% |
90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通过完善检察业务信息化建设和对办案办公区进行配套改造,提供了更好的检察办案环境,提高办案质效,严厉打击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有重大损害危险的行为,最大程度保障了群众的合法利益。 |
存在问题 |
一是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全面,绩效指标较粗,不够明确、量化;二是对预算支出结构把握不够准确,预算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
改进措施 |
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培训学习,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更加全面的细化项目绩效目标;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的统筹管理,增强需求测算科学性,强化预算执行力度,确保项目的正常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
附件2
2023年县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公益诉讼保障经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益诉讼保护的是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尤其体现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这些领域发生的案件,损害的是公共利益,与具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缺乏法律规定的直接利害关系,公益诉讼是唯一的法律救济渠道,是一柄必不可少的公共利益“保护伞”。公益诉讼保障经费项目由合江检察院组织实施,用于保障公益诉讼工作的正常开展,严格按照项目支出要求使用项目资金,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在现有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中,继续强化案件办理力度与质量在安全生产领域拓展公益诉讼预防功能,提升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获得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为了明确项目实施的效果,我院对该项目的具体绩效目标进行了量化,包括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部门自评的方式进行,根据年底项目完成情况,对照绩效细化目标,逐一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资金为年初预算申报,由县财政按程序批复年初预算,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全部为县级预算资金,县财政局在2022年度内根据我院资金申报计划下达该项目资金指标,资金到位及时,我院严格按照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院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我院在实施该项目时,严格按照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涉及的采购程序合法合规,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支出票据真实有效。
(二)项目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
该项目由我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确保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的合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在现有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中,强化了案件办理力度与质量,在安全生产领域拓展公益诉讼预防功能,提升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获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院从项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项目完成指标上,所有数量指标都达标,较为理想地完成了公益诉讼相关工作的开展。满意度指标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人民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有重大损害危险的行为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对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而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者重大侵害危险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最大程度保障了群众的合法利益。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全面,绩效指标较粗,不够明确、量化;二是对预算支出结构把握不够准确,预算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三)相关建议。
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培训学习,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更加全面的细化项目绩效目标;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的统筹管理,增强需求测算科学性,强化预算执行力度,确保项目的正常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2023年县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检察院三化建设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检察院“三化”建设要求,2022年我院需进行“三化”建设,该项目是为了完善检察业务信息化建设,并对办案办公区进行配套改造。具体包括检查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办案办公区配套升级改造。检察院三化建设项目由合江检察院组织实施,用于保障“三化”建设相关支出,严格按照项目支出要求使用项目资金,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检察院三化建设项目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检察业务信息化建设,并对办案办公区进行配套改造,更好地开展检察业务。始终坚持宪法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新质效。充分履职、创新履职,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充分协调发展。为了明确项目实施的效果,我院对该项目的具体绩效目标进行了量化,包括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部门自评的方式进行,根据年底项目完成情况,对照绩效细化目标,逐一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资金为年初预算申报,由县财政按程序批复年初预算,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该项目资金全部为县级预算资金,县财政局在2022年度内根据我院资金申报计划下达该项目资金指标,资金到位及时,我院严格按照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院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我院在实施该项目时,严格按照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涉及的采购程序合法合规,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支出票据真实有效。
(二)项目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
该项目由我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确保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的合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检察院三化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检察业务信息化建设,并对办案办公区进行配套改造,更好地开展检察业务。始终坚持宪法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新质效。充分履职、创新履职,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充分协调发展,获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院从项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项目完成指标上,所有数量指标都达标,较为理想地完成了“三化”建设相关工作的开展。满意度指标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人民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通过完善检察业务信息化建设和对办案办公区进行配套改造,提供了更好的检察办案环境,提高办案质效,严厉打击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有重大损害危险的行为,最大程度保障了群众的合法利益。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全面,绩效指标较粗,不够明确、量化;二是对预算支出结构把握不够准确,预算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三)相关建议。
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培训学习,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更加全面的细化项目绩效目标;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的统筹管理,增强需求测算科学性,强化预算执行力度,确保项目的正常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2023年县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刑事检察工作经费项目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刑事检察工作经费项目是为了保障刑事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包括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实现专项斗争成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全局开展工作,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立足检察职能,以强治理、抓延伸、保生态助推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打击影响社会稳定和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合江的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防范打击邪教组织犯罪,积极开展网络犯罪的打击工作。刑事检察工作经费项目由合江检察院组织实施,用于保障刑事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严格按照项目支出要求使用项目资金,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落实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和第十七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新形势下刑事审判监督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丰富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品质,做优刑事检察,需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推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了明确项目实施的效果,我院对该项目的具体绩效目标进行了量化,包括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部门自评的方式进行,根据年底项目完成情况,对照绩效细化目标,逐一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资金为年初预算申报,由县财政按程序批复年初预算,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全部为县级预算资金,县财政局在2022年度内根据我院资金申报计划下达该项目资金指标,资金到位及时,我院严格按照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院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我院在实施该项目时,严格按照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涉及的采购程序合法合规,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支出票据真实有效。
(二)项目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
该项目由我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确保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的合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刑事检察部门通过认真履行公诉职责,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公诉水平,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项主体职能,积极响应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大力推进捕诉合一和队伍建设,在打击犯罪、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院从项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项目完成指标上,所有数量指标都达标,较为理想地完成了刑事检察相关工作的开展。满意度指标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人民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坚决惩治危害公共安全、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犯罪,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合江建设,在提升服务大局质效上见实效。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犯罪,始终保持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诈骗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的打击态势。严厉打击公共安全领域重大刑事犯罪,依法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全面,绩效指标较粗,不够明确、量化;二是对预算支出结构把握不够准确,预算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三)相关建议。
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培训学习,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更加全面的细化项目绩效目标;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的统筹管理,增强需求测算科学性,强化预算执行力度,确保项目的正常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